居家隔離規定自3/20鬆綁!「0+N」輕症個案免通報、隔離

居家隔離規定

居家隔離規定鬆綁!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9)日表示,基於國內外疫情趨緩,宣布如疫情穩定,自今年3月20日起,調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疾病通報定義,改為:符合COVID-19併發症(中重症)條件之民眾需通報並隔離治療,輕症或無症狀民眾如檢驗陽性,不需通報也不需隔離。

3/20採「0+N」輕症個案免通報、隔離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9)日表示,基於國內外疫情趨緩,宣布如疫情穩定,自3月20日起居家隔離規定鬆綁,調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疾病通報定義,改為:符合COVID-19併發症(中重症)條件之民眾需通報並隔離治療,輕症或無症狀民眾如檢驗陽性,不需通報也不需隔離,但建議進行「0+n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快篩陰性,或至距離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已達10天無需採檢,即可解除。

▲鬆綁調整重點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建議有症狀時在家休息,避免不必要外出,無症狀或症狀緩解(退燒至少1天)後可安心外出;外出時請全程佩戴口罩;同時提醒,為降低感染後引發併發症之風險,65歲以上長者、孕產婦、具慢性病或免疫不全/免疫低下病史者等具「COVID-19重症高風險因子」之民眾於快篩陽性後,請儘速就醫,以利醫師及早診治並開立口服抗病毒藥物。另0+n自主健康管理屬於指引建議性質,由民眾自主進行,無相關罰則。

▲0+N自主健康管理指引概要

防疫鬆綁取消7措施!公費抗病毒藥物、清冠一號仍維持

取消確診者自主疫調回報機制、取消居家照護遠距諮詢服務、取消確診者同住家人及入境民眾自主防疫措施、停止更新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系統(DVC)及健康存摺中確診及檢驗資料、調整因應COVID-19疫情之視訊診療措施、調整確診死亡個案遺體處理感染管制指引、調整醫療機構因應COVID-19個人防護裝備建議等。

▲防疫鬆綁具體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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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衛福部

圖片來源:衛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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