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0年3月福島核電廠事件,結束長達11年的禁令。全球原有55個國家(地區)對日本食品採取管制措施,到目前,已有41個國家(地區)完全解除管制措施,12個國家(地區)對風險產品停止輸入或要求提供輻射或(及)產地證明,僅台灣與中國全面禁止福島等特定地區的所有食品。不過今(8)日行政院正式宣布恢復日本福島周邊食品輸入台灣,福島食品解禁最快2月下旬就放行。療日子馬上帶您了解最新消息!
最快2月下旬放行!3原則3配套福島食品解禁,但福島3品項禁止輸入
行政院今(8)日上午正式宣布解禁日本福島周邊食品,恢復可以輸入台灣,政院記者會一結束,食藥署隨即對外正式預告「停止輸入查驗之日本食品品項別及其生產製造地區」草案,及預告「輸入日本特定食品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向查驗機關申請查驗」草案,預告期為期10天,最快2月下旬就放行,完備相關程序。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今(8)日宣布可行方案與配套,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條第5項的法律授權,進行相關預告程序,並以「3原則、3配套」力求穩定解除障礙。其府院定調的3原則為:回歸科學檢驗、比國際標準更嚴格、為國人食安把關;
3配套為:從「禁止特定地區進口」改為「禁止特定產品進口」、針對具風險品項要求雙證證明(即輻射安全證明+產地證明)、福島5縣食品於邊境進行逐批檢驗。
食藥署長吳秀梅說,現階段福島5縣食品完全禁止輸入台灣,未來管制將有所改變,由禁止特定地區改為禁止特定風險品項;只要日本禁止流通的品項,都不准輸入台灣,且福島5縣的野生鳥獸肉、菇類與漉油菜屬於特定風險品項,仍禁止進口台灣。
此外,吳秀梅表示,福島5縣可開放進口的食品,必須檢具雙證明,即輻射檢驗證明跟產地證明,特定地區品項,包括水產品、菇類、茶葉、乳製品及嬰幼兒食品,例如靜岡縣茶葉等,也要求檢附雙證。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從100年3月15日起到110年12月31日止,10多年來針對日本輸臺食品檢測18萬餘件,輻射值檢測結果均符合日本標準及我國標準,其中微量檢出236件,包括有217件(91.9%)都是在105年底前檢出,近5年檢出批數則已大幅降低。
衛生福利部強調,所有從日本輸台產品都要檢附產地證明,我國對日本輸入食品邊境抽驗結果,由現行地區管制,改為風險產品管制,包括︰
一、停止輸入查驗(即禁止進口)︰
(一)日本國內限制流通的產品,為當然停止受理輸入查驗。
(二)野生鳥獸肉︰福島縣、茨城縣、櫪木縣、群馬縣、千葉縣。
(三)菇類︰福島縣、茨城縣、櫪木縣、群馬縣、千葉縣。
(四)漉油菜︰福島縣、茨城縣、櫪木縣、群馬縣、千葉縣。
二、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及產地證明(即檢附雙證)︰
(一)福島縣、茨城縣、櫪木縣、群馬縣、千葉縣開放品項之產品。
(二)宮城縣、岩手縣、山梨縣、靜岡縣生產製造之菇類。
(三)宮城縣、岩手縣生產製造之水產品。
(四)靜岡縣生產製造之茶類產品。
(五)宮城縣、埼玉縣、東京都生產製造之乳製品、嬰幼兒食品。
▲行政院公布未來福島食品解禁措施。(圖/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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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福部
圖片來源:行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