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症居家照護發燒怎麼辦?確診者可陪同就醫!中央:須主動告知院方

輕症居家照護

COVID-19本土疫情升溫,為確保民眾於居家隔離或檢疫期間,或確定病例於居家照護期間,若有相關醫療需求必須往返醫療機構時,可以及時前往,中央已放寬有就醫或採檢需求居家照護、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的交通運送方式,今(21)日也宣布確診者可陪同就醫,但須事先聯繫衛生局並主動告知院方。療日子馬上帶您了解執行輕症居家照護的4大條件,以及要如何預約視訊診療、領藥?健康益友App怎麼用?就醫的交通方式?

居家照護確診者出現發燒等症狀,家中同為確診者可陪同就醫!

陳時中於今(21)日說明,正在居家照護確診者,若緊急需要就醫時可與衛生局做聯繫,並依照其指示以防疫車隊、同住親友接送或自行前往,但因為現在許多確診者整個家中的同住親友都是已經確診的,若需緊急就醫的民眾無法藉由防疫車隊、自行就醫等方式前往就醫,在身體情況允許之下,因為不會增加感染風險,家中確診者也可陪同就醫。需先聯繫當地衛生局並經過同意,但還是需要全程配戴口罩、避免與他人交談,並主動告知院方自身為確診個案。

輕症居家照護 就醫

▲確診者居家照護期間就一說明。(圖/指揮中心提供。)

輕症居家照護怎麼判斷!符合7項健康條件即可在家隔離

根據最新修訂「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顧管理措施」,如需居家照護須符合以下健康條件及居家環境條件:

一、確診者健康條件

1. 確診者年齡為 1-64 歲:無症狀或輕症,且無懷孕。
2. 確診者年齡為 65-69 歲:無症狀或輕症,非獨居,且無懷孕。
3. 確診者年齡為 3 至 12 個月:無症狀或輕症,且無高燒>39 度;或有高燒>39 度,但經醫師評估無住院治療必要者。
4. 確診者年齡為<3 個月:無症狀或輕症,且無發燒;或有發燒,但經醫師評估無住院治療必要者。
5. 無症狀或輕症之血液透析確診者,得依衛生局規劃安排居家照護,並於指定之透析診所或醫院接受血液透析治療。
6. 不符上述條件之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如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要求希望採居家照護,經醫療人員評估後,得採取居家照護。
7. 收治於醫院或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已達 3 至 5 天,經醫療人員評估除隔離外無繼續照護需求,且能符合居家環境條件者,得返家採取居家照護,並由醫院或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通知衛生局納入居家照護管理。

二、居家環境條件
  • 境外移入個案:
    1. 以符合 1 人 1 戶條件在宅檢疫期間或期滿前確診者,以 1 人 1 戶 繼續在宅隔離(同住有多名確診者或有必要照護或被照護需求時, 得多人 1 戶,除必要之照護或被照護需求者外,同戶內不得有非 確診者)。
    2. 一同入境同戶檢疫或完成居家檢疫返家後確診者,得適用本土個案之居家環境條件。
    3. 於防疫旅宿檢疫期間確診,居家符合 1 人 1 戶條件。
    4. 其餘境外移入確診個案,原則上不適用居家照護。
  • 本土個案:
    1.確診者:以符合 1 人 1 室(單獨房間含衛浴)為原則,同為確診 者得多人 1 室。倘能每次浴廁使用後均能適當清消,則可於不含獨立衛浴設備之個人專用房間隔離。未確診者因必要之照護或被 照護需求(如幼兒須有家長陪伴照顧),得與確診者同室。確診者 符合解隔條件後進行 7 天自主健康管理。
    2.同住之未確診者:於同戶其他房間居家隔離,同戶之未確診者原 則不超過 4 人,以減少群聚風險。同戶居家隔離之未確診者,隔離至同戶最後確診個案之確診日後 3 天(與確診者同室之未確診者,以最後同室接觸日或確診者隔離期滿日起算 3+4),並依指揮中心公布之最新「3+4 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規定進行篩檢及後續之 4 天自主防疫。
三、居家照護個案管理模式

●隔離啟動:

符合上述採居家照護條件之確診者,由地方政府衛生單位至法定傳染病通報系統填寫「收治隔離情形題組」後,透過系統自動發送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者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通知個案在家隔離,並以電子圍籬進行管制,輔以雙向簡訊進行追蹤關懷;

同住未確診者,則由衛生單位將名單上傳 trace 系統發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 案接觸者居家(個別)隔離通知書」,一併進行居家隔離,另同住非確診者後續如確診,則由居隔身分轉為確診者,需改開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者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

●應配合及注意事項:

(1)回報關懷人員健康狀況、風險因子(或填寫「COVID-19 確診個案自 填版疫調單」自主回報症狀、風險因子、密切接觸者)。並電話連 絡密切接觸者,請他們自我篩檢、自我健康監測 10 天。

(2)隔離期間參照「COVID-19 確診個案居家照護應注意事項」(如附件), 並特別注意:確診個案務必觀察自身健康狀況或症狀變化,多休息 與飲水,可視醫囑服用藥物,或於發燒時服用退燒藥劑,但如出現 下列警示症狀時,應立即聯繫地方政府設置之 24 小時緊急醫療專 線、119、衛生局(所)或撥打 1922,另有其他症狀或醫療諮詢需 求,以手機 APP 下載「健康益友」或衛生局提供之電話專線聯繫遠距醫療或居家照護醫療團隊評估。

●確診者為兒童時,請家長經常觀察兒童健康狀況或症狀變化,讓兒童多休息與飲水,可視醫囑服用藥物,或於發燒時服用退燒藥劑,但如出現下列警訊表徵(就醫警訊)時,須聯繫遠距醫療或居家照護醫療團隊進行視訊診療,依醫囑必要時得安排外出就醫。

●隔離期間追蹤關懷:地方政府整合府內衛政、民政、警政、社工、基層醫療院所等成立「COVID-19 個案關懷服務中心」,定期關懷。

四、解隔條件
  • 確診者:同時符合下列二項條件,得解除隔離並進行 7 天自主健康管理:
    (1)有症狀者,退燒至少 1 天,且症狀緩解。
    (2)距發病日或採檢日達 7 天。
  • 同住未確診者:同戶居家隔離之未確診者,隔離至同戶最後確診個案之確診日後 3 天(與確診者同室之未確診者,以最後同室接觸日或確診者隔離期滿日起算 3+4),並依指揮中心公布之最新「3+4 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規定進行篩檢及後續之 4 天自主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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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診者如何線上看診領藥?下載健康益友App,看診/送藥/領藥5步驟搞定

確診者居家照護,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黃金舜表示,目前全台已有1800多家藥局投入藥師送藥到宅服務,數量持續增加中,涵蓋本島各縣市以及金門、澎湖等離島。藥師可全方面解決民眾用藥問題,除了打電話到鄰近社區藥局諮詢外,也可下載「健康益友App」查詢。

※「健康益友App」可在 App Store 及 Google Play 下載。

居家照護確診者看診~領藥流程:

步驟1、可選擇使用「健康益友APP」看診,取得電子處方簽,進入「藥師調劑諮詢用藥到府服務」執行畫面。

步驟2、使用健康益友APP查詢鄰近可送藥到府的藥局。

步驟3、自行電話聯繫藥局與藥師確認7項資訊,包含:(1)身分別、(2)居隔通知單號、(3)紙本/電子處方籤、(4)用藥需求、(5)領取方式、(6)領藥/送藥時間、(7)送藥地點。詳細如下圖。

步驟4、提供處方簽給藥師:於APP上確認指定藥局,輸入藥師提供的驗證碼,藥師即可取得電子處方籤。

步驟5、2選1決定領藥方式:(1)可選擇親友代領。藥師於指定時間交付藥品,並做相關用藥指導與諮詢。(2)亦可選擇藥師送藥到府。藥師於指定時間地點交付藥品,並以電話或視訊完成用藥指導與諮詢。


▲確診者居家照護期間,看診領藥流程。(圖/指揮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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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訊診療前4準備事項:檢測片寫姓名、健保卡拍照、上傳照片、出示檢測片

指揮中心今(11)日公布,明(12)日起居家隔離、自主防疫及居家檢疫期間快篩陽性預約視訊診療評估前的準備事項:

  • 自行快篩陽性後,於判讀陽性的檢測卡匣/檢測片,寫上姓名及檢測日期。
  • 將檢測判讀後的檢測卡匣/檢測片及健保卡放在一起拍照。
  • 預約遠距醫療或視訊診療門診時將照片上傳。
  • 配合於醫師視訊評估時出示判讀陽性的卡匣/檢測片。



不會使用健康益友App領藥怎麼辦?可透過藥局地圖聯繫藥師

如因數位落差不會使用「健康益友App」,則可透過以下4步驟領藥:

步驟1、到藥師公會全聯會官網「藥師調劑諮詢送藥到府藥局地圖」查詢,如果操作上有困難,可撥打電話02-2595-3856,由公會服務人員協助查詢住家附近藥局。

步驟2、自行聯繋藥局跟藥師確認7項資訊,包含:(1)身分別、(2)居隔通知單號、(3)紙本/電子處方籤、(4)用藥需求、(5)領取方式、(6)領藥/送藥時間、(7)送藥地點。詳細如上圖。

步驟3、和藥師約定取得電子處方箋的方式,交付調劑。

步驟4、最後決定領藥方式,親友代領或藥師送藥到府,取得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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療日子小叮嚀

指揮中心籲請民眾落實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及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減少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或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並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共同嚴守社區防線;針對輕症居家照護相關疑問,可以至衛生福利部網頁進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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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疾病管理署

圖片來源: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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