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密切接觸者僅匡列「同住親友」、居家隔離取消電子圍籬

密切接觸者定義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7)日表示,鑒於近期本土疫情急遽升溫,為強化防疫量能及韌性,自5月8日起調整密切接觸者匡列對象,以同住親友為原則;並取消居家隔離者電子圍籬措施。療日子馬上帶您看最新資訊!

5/8起密切接觸者僅匡列「同住親友」、取消居隔電子圍籬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7)日表示,鑒於近期本土疫情急遽升溫,為強化防疫量能及韌性,指揮中心5月6日下午邀集各地方政府針對居家隔離措施調整等進行交流,並經今日上午指揮中心召開擴大防疫會議討論後,結論如下:

一、 密切接觸者匡列以同住親友為原則,職場及學校採自主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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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居家隔離單電子化,僅開立同住家人及室友

為保全公衛防疫量能,居家隔離單開立僅就確診個案同住家人及大學生同住室友進行開立,惟有特殊需要者可另外申請,且不論是新、舊案皆同時執行。另,指揮中心已開發居家隔離通知書及確診個案隔離治療通知書之電子化作業,採檢民眾務必留意簡訊通知。

三、「居家隔離者」取消電子圍籬措施,確診居家照護、居家檢疫者維持管制

經多方考量,今(5/8)起採3+4居家隔離者,取消電子圍籬措施。但於居家照護之確診者及居家檢疫者仍受到電子圍籬管制,若違規外出,將依照「傳染病防治法」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居隔者擅自外出或有其他違規情節,可處20萬至100萬元罰鍰。

四、 各地方政府需於5月底前,依指揮中心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設置原則,以各縣市人口比完成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之設置,以落實確診者輕重症分流照護調度。


▲5/8起調整密切接觸者匡列原則。(圖/指揮中心。)

Q1:密切接觸者定義是?

依現行COVID-19之密切接觸者定義,自確定病例發病前4日起至隔離前,具下列任一項接觸情形,即符合接觸定義:

  1. 在無適當防護下,曾於24小時內累計大於 15 分鐘面對面之接觸者,或提供照護、相處、接觸病患呼吸道分泌物或體液之醫療人員及同住者。
  2. 在無適當防護下,執行引發飛沫微粒的醫療處置(Aerosol Generating Procedures)。

Q2:如果我被確診 COVID-19,誰是我的密切接觸者?

COVID-19 病毒可在您發病(或檢驗陽性)的前四日至您被隔離的期間傳染給其他人(如下圖)


▲Covid-19可傳染期。(圖/翻攝自疾管署。)

請仔細回想在您最早出現症狀的發病日(如沒有症狀,則為最早檢驗陽性日)的前四天到您被隔離前這段期間,您曾經在任一方未佩戴口罩情況下,曾經接觸的人、接觸的時間及地點,例如:共同居住、用餐、聚會或參加活動、搭乘的交通工具及可能接觸達 15 分鐘的對象,包含但不限於:

A. 您曾接觸的人

  • 與您共同居住者(如:同住親友、伴侶)
  • 曾與您見面聚會或聚餐的親戚或朋友
  • 曾因工作而與您有見面接觸的職場同事或客戶
  • 曾因就學而與您有見面接觸的同學或師長
  • 曾至家中拜訪或提供服務的對象(如:親友、居家照護、褓姆、清潔人員、裝潢維修人員等)

B. 您曾去過的地點及時間

  • 曾去過的醫療照護院所 (如:藥局、牙醫、中西醫門診、醫院、長照機構等)
  •  參加人潮擁擠的活動(如:宗教活動、大型集會等)
  • 參加室內通風不良或密閉空間之活動或聚會(如:麻將室、卡拉 OK 等)
  •  共同搭乘交通工具或大眾運輸
  • 其他可能接觸不特定對象之活動,如健身房、理髮(容)院、賣場、百貨公司、藝文活動等

Q3:我是密切接觸者怎麼辦?

  • 若為密切接觸者:則進行居家隔離3天,期間有症狀進行快篩,陽性者持續隔離,陰性者進行4天自主防疫,第7天快篩陰性解除自主防疫。
  • 若非密切接觸者:則進行自我檢康監測。

Q4:密切接觸者的接觸者該怎麼辦?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現在相關的接觸越來越多,針對如是密切接觸者的接觸者時,如還沒收到通知,可先做自主應變:進行自我健康監測等待該名接觸者採檢結果,若該名接觸者是陽性,則轉為個案接觸者,依照上述密切接觸者流程執行相關防疫措施;若該名接觸者是陰性,則可解除自我健康監測,正常生活。

陳時中表示,這原則可讓民眾參考,以便相關通知還沒到時,可根據此原則做自主應變。

Q5:有接觸到COVID-19確診個案,應該注意甚麼?

  1. 如果您與確診個案於症狀發生前四天至隔離前有密切接觸(如共同用餐、共同居住或曾有面對面 15 分鐘以上的接觸),請先留在家中自我隔離,等候衛生單位通知,除非有需立即就醫需求,請不要離開住所。
  2. 在家中請單獨一人一室,盡量和家人使用不同的衛浴設備,不要離開房間。
  3. 在家中請避免與其他同住者接觸,特別是長者、幼兒或免疫力低下的同住家人。
  4. 請務必佩戴口罩和注意手部衛生(使用肥皂和水洗手,或使用酒精) 。
  5. 觀察自己是否出現 COVID-19 的相關症狀,如: 發燒、流鼻水、咳嗽、喉嚨痛、倦怠、肌肉痠痛、頭痛、腹瀉、嗅覺或味覺異常、呼吸急促等。
  6. 若出現以下症狀時,請立即聯繫 119、衛生局或撥打 1922:喘、呼吸困難、持續胸痛、胸悶、意識不清、皮膚或嘴唇或指甲床發青。
  7. 在家自我隔離期間如出現疑似症狀,可自行使用家用快篩試劑進行快篩,如快篩結果為陽性,請立即與當地衛生局聯繫,或撥 1922,依指示配合處置及依防疫人員指示處理已使用過之採檢器材。
  8. 請家人準備食物飲水,不要和家人共餐或共用物品。
  9. 請使用稀釋後的漂白水或酒精清潔所有經常觸摸的物體表面。
  10.  如果您不是密切接觸者,則僅需進行自我健康監測 10 天,如有疑似症狀,可自行使用家用快篩試劑進行快篩,如快篩結果為陽性,請儘速至鄰近的社區採檢院所進 一步檢測,並請戴好口罩、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另使用過之採檢器材用塑膠袋密封包好,請攜帶至社區採檢院所,交予院所人員。
  11. 於家中自我隔離期間,如遇生命、身體等之緊急危難(如:火災、地震等)而出於不得已所為離開隔離房間或住所之適當行為,不予處罰;惟撤離時應佩戴口罩,並儘速聯繫所在地方政府或 1922,並依地方政府指示辦理。

Q6:5/7前就被匡列居家隔離,適用新制嗎?

因應昨(7)日所公布之新制「5/8起密切接觸者僅匡列「同住親友」、取消居隔者電子圍籬」,中央指揮中心特別說明應變方式,5/7前就被匡列之居家隔離者,若為「同住親友」需依照原3+4規定繼續完成隔離及自主防疫,若為學校、企業、機構等做通報之居隔者,皆已停工、停課等方式處理,並取消匡列。參考如下圖。

▲5/7前匡列居家隔離者措施說明。(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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療日子小叮嚀

指揮中心籲請民眾落實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及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減少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或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並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共同嚴守社區防線;針對輕症居家照護相關疑問,可以至衛生福利部網頁進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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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疾管署

圖片來源:指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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