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奶過期三天能喝嗎?過期食物能吃嗎?生活中總會遇上那麼幾次家裡的食物放到過期,然而,最讓人糾結的是,外表看起來還好好的,但卻已超過有效期限了,捨不得丟掉怎麼辦?該如何判斷還能不能再繼續食用?療日子特別邀請營養師吳映澄與您特別說明。
食品的「有效日期」、「賞味期限」是什麼?
根據台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食品及食品原料之容器或外包裝,應明顯標示「有效日期」。而食品包裝上的有效日期多半會以「有效日期○年○月○日」表示,且依產品包裝不同,有效日期也可能出現在不同處。
然而,因為各國法規要求不同,包裝食品之日期標示則有不同的標示方式,例如:
- 「USE BY」和「EXPIRY DATE」,與國內的「有效日期」定義相似。
- 「BEST BEFORE」和「賞味期限」則表示在此日期之前,食品可保持最佳品質,但此日期之後,並不表示食品就不安全或變質。
過期食物能吃嗎?
吳營養師表示,已經過了「有效日期」的食物還是會建議不要吃,不過若是過了「賞味期限」,若覺得風味、外觀上沒有變質的話,此類食品都還是可以食用的。
吳營養師也建議,想判別食品是否還能夠食用,可以依照水活性的高低做簡單的區分,
- 水活性較高:像是乳製品、肉品、蛋製品、豆製品、海鮮等等,屬於較容易腐敗的食物,過了有效期限就不建議食用
- 水活性較低:像是餅乾、玉米脆片、粉狀類等食物,過了有效期限可能還是有一些緩衝的時間,可以先觀察外觀,視情況決定是否食用。
註:水活性的定義是在密閉空間中,某一種食品的平衡水蒸氣壓和在相同溫度下純水的飽和蒸汽壓的比值。純水的水活性等於1.0,依據水分含量的多少,食品可以區分為高水分食品、半乾性食品、低水分食品等。當水活性小到某一程度,某些微生物就無法存活。
食物還能不能吃不只看有效日期!出現6大情形應丟棄
除了有效日期之外,從外觀上也可以觀察食品是否有發霉、潮濕、有異味、顏色改變,或是出水、軟爛等現象,如果有這些現象,即使還沒有到有效期限,其實也會建議丟棄,避免食用。而依據食材的不同,可能會出現不同的變質情形,以下提供幾項參考:
- 罐頭:生鏽、凹陷、膨罐
- 粉狀類:結塊
- 餅乾/糖果:受潮、軟化、變質
- 油脂:油耗味
- 冷藏/冷凍食品:置於室溫過久(約4-5小時以上,可參考食品包裝標示)
吳營養師也補充,我們常常會忽略了已經開封過的食品,像是豆漿、鮮奶等,可能因為已經就口飲用過,雖然還沒有超過保存期限,但口水中的細菌仍容易使食物變質,要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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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過期、不新鮮的食物會怎樣?
吃了過期的食物,有時雖然不會有特別明顯的症狀,但過期食品特別容易有風味品質變差、營養素流失的問題,且微生物過度地孳生也可能引發腸胃症狀、皮膚過敏或造成食物中毒;此外,若食品中含有黴菌毒素,像是黃麴毒素等,長期下來也可能增加肝癌的風險。
此外,過年的年糕以及水果容易出現發霉的情形,吳營養師說明,表面已經發霉的食物,雖然我們肉眼無法辨別,但其實它的菌絲體早已深入到食物中了。如果是已經發霉的食物,是不建議繼續食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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療日子小叮嚀:如何預防食物過期?
提醒大家,食物還是要盡量趁新鮮就食用完畢,每次僅購買所需要的數量,避免過量的屯積,也才能夠吃到最新鮮、安全的食品。吳營養師也提醒,夏日天氣炎熱,更要特別注意食物的保存,以避免因為微生物滋生而造成食物中毒的發生。
還是有很多人會覺得特定的食品過期是可以食用的,但吳營養師說明,有效日期的訂定都是經過食品業者根據所使用之原料、產品製程、產品特性並經保存性試驗而訂,最好還是能夠在有效日期之前就能夠儘早的食用完畢。不過也要注意食物的保存方式,在購買食品時也要記得參考外包裝上的建議,做最適當的保存方式,以避免在食品在有效期限之前就出現變質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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